各有关部门及教师:
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于6月17日全面启动(详见《陕西日报》6月18日评奖公告)。为做好我校教师评奖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、论文类、调研报告类。
二、参评范围
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,我校社科研究人员、教学人员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。
三、参评方式
网上注册申报,提交纸质成果参评。申报人向科研处申报,科研处审核后报送至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。
四、受理时间
即日起至2019年7月3日,网上注册、网上申报,申报人向科研处报送纸质成果,科研处统一汇总后报至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;8月5日至8月9日,陕西省社科网上公示申报成果信息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五、成果形式
(一)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论文、工具书、志书、研究(调研)报告、古籍整理出版物、科普读物;
(二)与省外作者合作,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成果;
(三)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、系?#26032;?#25991;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;
(四)发表在境外出版物上的成果;
(五)未公开发表,但对决策资政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;
(六)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。
六、参评要求
(一)以我校名义申报的成果必须由科研处统一报送;
(二)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,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;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,限报2项;
(三)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4套。
七、申报方式
受理单位及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(www.sxsskw.org.cn)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?#25104;?#27880;册,经过作者网上成果申报、科研处审核后提交、报送纸质成果资?#31995;然方?#23436;成申报工作。
八、其他事项
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广泛动员、严密组织,及时将评奖信息告知本部门教师,要求申报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、《申报表?#27867;?#30456;关证明材料、《汇总表》各一式二份(含电子版)于7月3日前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,电子版资料发至科研处邮箱。
联 系 人:胡 玉、马佳泰
联系电话:029-81555869-801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办 公 室:经管楼207
科研处
2019年6月18日 |